文章内容是5篇关于「书店管理制度通用」的工作范文供大家借鉴参考,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工作中写书店管理制度相关文档的时候提供一个有效的参考,助你解决相关写作问题。
no.1 书店管理制度通用-第1篇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xx]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课外读书活动的荐书原则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三、课外读物教师荐书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的课外读物的推荐工作,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四、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五、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no.2 书店管理制度通用-第2篇
为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保持图书馆的卫生清洁,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卫生守则
(一)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及口香糖残渣;桌面无碎纸杂物等,桌面、墙面、门窗清洁,无乱涂画的痕迹。
(二)家具、设备、书籍及办公用品等放置整齐,保持干净整洁。
(三)定时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管理区环境整洁。
(四)严禁入馆人员在馆内进餐、吃零食和嚼口香糖。
(五)及时责任制止图书馆中的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二、卫生标准
(一)室内每天至少清扫一次门窗、桌椅,要特别注意边角地带的打扫。要求地面无口香糖残留物,无灰尘、无废纸,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二)室内垃圾篓每天至少清倒两次,篓体内外清洁、周围地面干净。
(四)清扫工具不得随处乱放,必须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三、检查与奖罚
(一)办公室将负责检查馆内外的环境卫生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二)卫生工作的好坏将作为各库室考核的依据之一,凡检查发现未达到要求者,将按照“系为核心”考核办法考核。
no.3 书店管理制度通用-第3篇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no.4 书店管理制度通用-第4篇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no.5 书店管理制度通用-第5篇
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旧书及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
5、以各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并注意培养一支学生图书员队伍。
6、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的开架数目,做到流通更新。
7、制订健全六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窃)。
8、与教师资料室、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在关任务。
10、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出发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